市工商局开展 会议营销违法行为专项整治

来源:重庆市经纪人协会     发布时间:2018-07-27


当前,会议营销违法行为日趋泛滥,呈现出组织形式专业化、销售商品多样化、宣传噱头“时髦”化、销售“套路”程序化、涉及地域广泛化等特点,严重扰乱市场秩序。针对此现状,市工商局于今年5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专项整治行动,对会议营销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此次专项整治以面向老年群体消费为主的保健品、保健器械、穿戴产品、床上用品、玉器、净水器、空气净化器等商品的会议营销为重点,着重关注三类对象:一是跨区域(含跨省市、跨区县)流动从事会议营销活动的经营者;二是为会议营销违法活动提供场所及其他便利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三是会议营销违法广告的经营者和发布者。整治行动分排查摸底、宣传发动、集中执法、建章立制四个阶段进行。前期经拉网式市场排查和多渠道宣传发动,已摸清全市共有会议营销市场主体995个,其从业人员信息、销售商品信息、会销活动信息、12315投诉举报信息等相关内容已全部录入新建立的会议营销市场主体数据库,为后续运用大数据分析手段辅助监管打下基础。同时,还掌握了一批重大违法线索,涉嫌违法行为主要包括虚假宣传、发布违法广告、超范围经营,涉案产品主要有保健品、保健器械、理疗床、净水器等。

按照安排,从6月16日至8月31日,市工商局将根据前期掌握的情况,针对会议营销中六类违法行为集中开展执法检查和案件查处,坚决遏制会议营销乱象。重点整治六类违法行为包括:一是无照从事会议营销经营活动的行为;二是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三是打“科技”牌、“健康”牌,对食品、保健品等与人体健康有关的产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行为;四是以免费体验、组织旅游、返还货款、赠送礼品等形式设置“套路”实施消费欺诈的行为;五是对消费者提出的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等合理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行为;六是利用会议营销从事或变相从事非法集资或传销的行为。

此次整治行动的目的不仅是要严厉打击当前会议营销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更重要的是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下一步市工商局将在建立行业自律机制、会议营销出租场所的监管机制、会议营销协同监管机制等方面进行探索,实现对会议营销违法行为的标本兼治、科学监管,确保广大老百姓安全消费和社会和谐稳定。(文/执法局黎帮军,图/涪陵局)